识人五法
2009-04-02 15:33:37| 分类:
闲情逸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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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国时期的李悝提出了“识人五法”。即:
第一,居视其所亲。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:如与贤人亲,则可重用,若与小人为伍,就要当心;
第二,富视其所与。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: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,贪图享乐,则不能重用,如接济穷人,或培植有为之士,则可重用;
第三,达视其所举。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,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:若任人为贤,则是良士真人,反之,则不可重用;
第四,窘其所不为。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,就要看其操守如何;若不做苟且之事,不出卖良心,则可重用,反之,则不可用;
第五,贫视其所不取。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,则可重用,反之,不可重用。
(1)“居视其所亲”。是说当他不做官在家时,都与哪些人物相交往。
(2)“富视其所与”。是说当他有钱的时候,他如何花钱,他都把财富施舍给什么样的人。
(3)“达视其所举”。就是说当他居于高官显贵之时,他都举荐、重用些什么样的人才。
(4)“穷视其所不为”。是说当他陷入穷困厄运之时,他是不是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谨慎言行,有所不为。
(5)贫视其所不取“。是说他陷入贫寒穷苦之时,他是不是能够严其操守,一介不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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