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《6名便衣警察在湖北省委门口错打厅级官员夫人16分钟》的报道说: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错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陈玉莲。当陈说自己是省委领导家属时,打人的便衣讲“省长的老婆我们都打”。事后,武昌区分局政委说“误会,纯属误会,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。”言下之意是,“若是一般群众是不是就可以随便打”。
自己谈谈看法: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陈玉莲,应该说是“大水吹了龙王庙,一家人不识一家人”了,因为政法委是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门,公安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执法单位。
陈玉莲反映自己职称待遇的问题,自己老公是政法委的副厅干部,政策应该懂的,即使老公对政策掌握不准,可以咨询啊。
陈玉莲到省委反映情况,是不是没按照进省委的规定,履行登记手续,并且出口骂人,我是不得而知。如果老公引进省委政法委,估计也就不存在这事了。
再说省委便衣警察,即使陈是上访者,也不应该拳脚相加啊,何况是58岁的女同志,怎么那么恨的下手啊,并且持续16分钟。
即使是上访者,也应该分几种情况对待:
对于基层单位不当回事的,不重视的,理应解决的而不解决的,应该重视,并且督促解决,否则不会出现领导批复督促解决的事情了。
对于基层已经解决了,但上访者认为解决的不合理的,应该核查,究竟是不是解决的合理合法。
对于无理取闹的上访者,那不仅不给解决,还可以采取拘留等手段。
警察是代表政府形象的,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,不能粗暴的对待上访者,打了副厅夫人说明平时习惯打上访者了,这次是撞在了顶头上司上,如果是打了老百姓,估计打就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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